为了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市安监[97]05号文件规定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进出大门应有冲洗、清扫设施,防止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二、现场有排水设施,钻孔灌注桩施工时应设沉淀池,做到污水不外溢。
三、现场必须砼硬化地坪,脚手架外侧密目网封闭。
四、现场有化灰得的,必须用“彩带布”围挡,严格控制气味和粉尘外扬,灰渣集中清理。
五、任何班组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作业,夜间施工必须申办许可证,并向周边居民公告。
六、遇学校终考,学生高考时应尽量调整作息时间,减少施工噪音影响。
七、没有符合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八、及时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控制建筑污染。
九、采取围、挡、隔、消等措施,重点降低震动机、搅拌机、圆盘踞等的施工噪音。
十、努力运用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