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高程控制一般规定?
【解答】1、原有高程控制点数量及分布不能满足施工放样要求时,应在原有高级水准点基础上加密施工水准点。
2、施工水准点应布设在受施工影响小,不易发生沉降和位移的地点,其数量不应少于2个。
3、施工高程控制点引测精度不应低于四等水准精度要求,其中码头、船坞、船台、船闸和滑道施工高程控制应按三等水准测量进行。
4、施工水准点的埋石规格可按规定执行。
5、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水准点进行校核。
6、在常规水准测量较困难的测区,可采用GPS高程测量建立四等及图根高程控制网。
7、当原有水准点无法继续保存时,应按原水准点的等级要求引测至地基稳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