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护卫前千户丁管军印(面)
南阳中护卫前千户丁管军印 纽
明代官印除御宝外,大致可分为三类:贵妃、太子、公主、亲王印;“挂帅将军印”;直纽型百官印。目前,遗存的明代官印绝大多数为直纽型百官印。直纽是上小下大的椭圆柱状印纽,从宋、金、元官印中使用的方扁形橛纽演变而成,高度几达宋、元印纽的二倍。印体均作长方状,边长8厘米,宽4厘米。《明史·百官印信》:“正一品官印银质,三台。正二品、从二品印均银质,二台。正三品官,除顺天、应天二府印银质外,其余均铜印,无台。正一品官印边长明尺三寸四分,以下依官品递减。”九品以下未入流之小官印称“条记”,其印末字作“记”。印文均用九叠篆,篆法与金、元印近似,而与明其他类型官印的篆法有别。明官印均有刻款,形式一般都是背刻印文、铸造时间、铸造机构,边刻印章编号,即千字文某字××号。明后期印编号不纯用千字文,而用当朝皇帝年号。此法后为清朝所继承。
邓州博物馆收藏一枚铜质直纽正方形印(见图)。该印通高8.8厘米,边长7.3厘米,台厚1.4厘米;印背阴刻4行、每行3字,共12字九叠篆阳文:“南阳中护卫前千户丁管军印”,纽背右边刻阴文楷书“南阳中护卫前千户丁管军印”;纽左边刻“永乐元年(1403)三月□日、礼部造”;印左侧边阴刻楷书“重字六十二号”。该印为标准品明代九叠篆直纽型百官印,是研究明初地方卫所统兵制和官印制作管理的物证。
明代的“卫所制”,是沿金初设置、元代沿袭的“千户制”而建立的军政合一统兵制度。《明史·兵二·卫所·班军》、《明史·职官五》载:“洪武初在京师和各要害地方设内外卫所,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一百户所,每百户所设总旗二人,小旗十人。每卫设前、后、中、左、右五千户所,各卫所分属于各省都指挥使司(都司),由五军都督府分别管辖。千户所,设正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镇抚、百户(正六品)。凡千户,一人掌印,一人佥书,曰管军。卫指挥以下其官多世袭,其军士亦父子相继,为一代定制。”卫所的士兵以大部分屯田,小部分驻防。军饷大部分由屯田收入支给,每家一个男丁当兵享有一定的免徭役特权。“洪武三年(1370)十二月置河南都司二十卫”;“南阳卫”为一。洪武二十四年(1391)建唐王(朱桱)府,分藩设南阳中护卫。中护卫为明同姓亲王府仪卫军。“南阳中护卫前千户丁管军印”,应是唐王中护卫前千户主管军户征兵的官员印。
《明嘉靖南阳府志》:“元皇庆元年(1312)南阳府人口4893人,每10平公里仅有1人。”元至正十二年(1352)元军血战邓州,擒斩邓州红巾军首领王权,致使州城20年无人烟。洪武二年(1369),金吾右卫镇抚(正六品)孔显兼知邓州知事(正六品),带文吏张居岱、兵士汤英等50人来治邓州。邓州置守御前千户所孔显任副千户(从五品)。洪武四年(1371),籍邓州1266户,人口6363人。洪武六年七月,升孔显邓州守御前千户所正千户(正五品),李德接任副千户。南阳博物馆现藏的“洪武五年五月礼部造南阳卫左千户所百户印”、“洪武六年(1373)九月礼部造南阳卫后千户所百户印”,可旁证邓州遗存的“南阳中护卫前千户丁管军印”。此类直纽型百官印全国各地出土较多,且屡有拍品上拍。标准品有河南新乡秀才庄出土的明洪武十三年(1380)“宁山卫前千户所百户印”、辽宁铁岭县出土的洪武二十二年(1389)“辽海卫中千户所百户印”等。据考,凡“千户所百户印”印文皆为10字,官阶正六品,而“南阳中护卫前千户丁管军印”,不同的是无“所”字,加“丁管军”3字,且手工錾刻,特例少见,仅此一枚,为国家一级文物。
(文章来源:收藏快报 河南邓州 许满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