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大明禁军腰牌,圆形铜质,长98毫米,宽70毫米,顶端浮雕双面云雷纹,正上方中部有一直径8毫米的穿孔,以作穿系之用。腰牌正面中部竖刻两个篆字“驾牌”,左右侧均竖刻楷书“出京不用”、“皇字五千八百叁拾叁号”。腰牌背面竖刻五行楷书“御马监随驾小厮悬带此牌,无牌者依律论罪,借者与借予者罪同”共26字。据了解,首都博物馆藏有同类藏品。
御马监在明代宦官的二十四个衙门中是一个较为重要的衙门,具有特殊的地位。其前身御马司是朱元璋设置的第三个宦官衙门。洪武十七年(1384),御马司被改名为御马监。御马监最初的职能是管理皇家御马和进贡的良马,为皇帝出征出游准备使用的马匹,同时还要管理御马草场。之后随着权力的扩大,御马监开始管理皇庄、经营皇店,与户部分理财政,成为明廷的“内管家”。由于有养马、驯马的人员,永乐时产生了一支由御马监统领的禁兵——腾骧、武骧四卫,后称四卫、勇士营。这支禁兵的职责是直接为皇帝担任宿卫,是禁兵中的禁兵。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堡之变”之后,瓦剌骑兵直扑京师,北京保卫战在于谦的组织下进行了五天,最激烈的战斗发生在西直门和彰义门,在彰义门主动出击瓦剌军的就是御马监提督的留守北京的四卫勇士营。
由于统领禁兵,御马监本身便具备多种军事职能,御马监可以随从皇帝出征并执掌兵符火牌;可以出镇诸边及各省;与兵部及督抚共执兵柄。成化、正德时两度设置的特务机构——西厂,也由御马监提督,与司礼监提督的东厂分庭抗礼。
由御马监提督的禁军,在永乐中初创时常数为千人,宣德六年时,这支禁兵有三千一百人,取了一个正规的名称“羽林三千户所”。两年后,扩充人数组编成腾骧、武骧四卫,人数已达二万人,弘治、正德时改编为四卫、勇士营,人数多达四万余人,后经多次整顿,定编为六千五百余人。对于四卫、勇士营在整个京军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朝的内廷和外廷都极为重视,以正德时兵部尚书许进的话来说“勇士名虽养马,实为禁兵,防奸御侮,关系重大。”此面腰牌就是有关明代御马监及其提督的四卫、勇士营的直接物证,其上的两段文字“出京不用”、“皇字五千八百叁拾叁号”和史书中记载的四卫、勇士营的性质、编制是相符的,因此,此面腰牌是研究明史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