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腐败,对任何一个政权来说都很重要。即使在封建社会,统治者也注重吏治的清明。在四川省南充市档案馆收藏的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藏有一些清代县官廉洁从政方面的档案资料。此次“民间语文”栏目为读者们挑选了其中两篇宣统元年南部县(隶属四川南充市)知县侯昌镇到任履职之初发布的檄文以及告示,他以此将自己的从政理念或廉政守则昭告天下。
侯昌镇到任檄文
【侯昌镇到任檄文】
侯昌镇原籍湖南大庸(今张家界市)人氏,曾任直隶州知州,并在四川奉节、开县等地担任知县。他宣统元年(1909年)到南部县就任知县的檄文为:“大宪檄委,调署斯篆,兹择吉于四月十八日接印视事。所有应备一切须知册结,只于交界处所投递,书役人等不准越境远迎。衙署公馆只需打扫洁净,勿得过事铺张。除将到任日期另行红示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阖衙书役人等,一体遵照毋违。切切,特札。”从内容来看,他的檄文着重强调了:“所有应备一切须知册结,只于交界处所投递,书役人等不准越境远迎。”
侯昌镇到任告示
【侯昌镇到任告示】
到南部县正式就任之后,侯昌镇也沿袭历任南部县知县的做法,以白话文的形式,写了一篇顺口溜《告示》:“本县莅任各县,关防必先认真。治理悉由已出,概不假手于人。幕友皆延正士,并未携带官亲。所有家人杂役,选派亦极严明。平日督查办事,不准擅出宅门。倘有无知妄作,假官势焰熏蒸;或则招摇撞骗;或则搕诈平民;甚至词讼案件,违规需索钱文。种种不法情事,无论受害何人,准其随时捆送,惩治决不徇情。绅商士庶人等,其各一体凛遵。”可以看出,侯昌镇也是一个崇尚廉洁从政的县官。同时,他也是一个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的地方行政首脑。凡是涉及本县治理方面的大事,他从不推诿,找人代劳;“智囊团”和协助办理文案、刑名、钱谷等事务的人员,全部延聘正士,并未携带亲戚六眷。他表示,对于“招摇撞骗”、“搕诈平民”、“需索钱文”等等“不法情事”,一经发现,“惩治绝不徇情”。
宣统三年(1911年),侯昌镇在南部县任职届满之后,又被调入阆中县担任知县。在封建社会中,许多异地为官的人致仕(退休)之后,都要告老还乡,叶落归根。侯昌镇或许是对四川感情太深,尤其对奉节县情有独钟。在奉节县任知县时,他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曾创办奉节县高等小学堂。光绪三十二年又捐出自己的俸禄,在东屯浣花溪畔重建瀼西杜甫草堂,并在草堂分厢房设学馆,延师教育后生。民国初年,侯昌镇退休后未再回到原籍湖南,却卜居奉节县东屯草堂,殁后葬于杜公祠旁。因他在奉节县任职期间廉洁勤政,秉公执法,百姓称其为“侯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