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精工书法,尤擅行书,形似米南宫,字势豪健,痛快沉着。宋四家——“苏黄米蔡”之蔡,应是蔡京而非蔡襄。理由是:宋人书法“尚意”,一变唐以来“尚法”的传统书风,注重个人风格与个性的表现。这一时代造就了“苏黄米蔡”四大家,苏轼天然,黄庭坚劲健,米芾纵逸,蔡京姿媚,各具仪态,堪称精品。宋四家广汲晋唐遗蕴,锐意革新,各具所长。书法史上论及宋代书法,认为他们是宋代书法风格的典型代表且无异议。宋四家中,前三家分别指苏轼(东坡)、黄庭坚(涪翁)和米芾(襄阳漫士)。从书法风格上看,苏轼丰腴跌宕,天真烂漫;黄庭坚纵横拗崛,昂藏郁拔;米芾俊迈豪放,沉着痛快。他们都善学古人又富于创新精神,书风自成格调,时人推崇备至,列于四家,向无异议。惟四家之末的“蔡”,究竟指谁,历来争议颇大。从宋四家的排序及书风的时代特色分析,明书画鉴赏家张丑在《清河书画舫》中指出:“宋人书例称苏、黄、米、蔡,蔡者谓京也。后人恶其为人,乃斥去之,而进君谟书耳。君谟在苏、黄前,不应列元章后,其为京无疑矣。京笔法姿媚,非君谟可比也。”明代孙镀也说:“宋四大家其蔡是蔡京,今易以君谟,则前后辈倒置……”(《书画跋》),安世凤《墨林快事》进而替蔡京书名被掩抱不平说:蔡卞胜于蔡京,蔡京又胜于蔡襄。“今知有襄而不知有他蔡,名之有幸不幸若此”。清杭世骏《订讹类编续编》也将“苏黄米蔡非蔡襄”,作为“人讹”的一个事例。可见明清时“蔡京说”就影响很大。蔡京的书法艺术有姿媚豪健、痛快沉着的特点,与保待“古法”的蔡襄相比,京的书法更富有创意,更能体现宋代“尚意”的书法美学情趣,在当朝已享有盛誉,朝野庶学其书者甚多。元陶家仪《书史会要》引宋人评语曰“其字严而不拘,逸而不外规矩,正书如冠剑大人,仪于庙堂之上;行书如贵胄公子,意气赫奕,光彩射人;大字冠绝古今,鲜有匹俦”,反映出蔡京当时在书法艺术上的地位和影响力。其二,蔡襄的书法在北宋前期被推“本朝第一”,但自北宋中期宋代书法新风貌形成后,人们对蔡襄书法渐有微词。苏东坡多次提到“近岁论君谟书者,颇有异论”,“仆以君谟为当世第一,而论者或不然”。尽管苏轼坚持蔡襄为第一的看法,但在北宋中后期,对蔡襄的评价已经不一致了。其三,从排序看,苏、黄、米三家的排列有明显的年辈次序,蔡襄是仁宗时人,年辈最高,列于哲宗、徽宗时的米芾之后,确存疑问。对此,“蔡襄说”者提出反驳,认为宋四家之说,迄今未见于宋人文献。但南宋遗民、元朝人王存,却明确提出“四家”之说“窃尝评之,东坡浑灏流转神色最壮,涪翁瘦硬通神,襄阳纵横变化,然皆须从放笔为佳。若君谟作,以视拘牵绳尺者,虽亦自纵,而以视三家,则中正不倚矣”。可见王存不仅指出当时有四家之说,而且四家明确无误就是苏黄米蔡。简言之,宋四家的蔡就是蔡京。
软笔书法作品 | 宋四家之蔡京书法作品欣赏
时间 : 2024-04-12 投稿人 : 小朗 点击 : 次
相关文章
-
书法作品精选 | 西南师大书法博导曹建行草书横幅
曹建1968年生,字尚游,号嘉轩,四川仁寿人。1987年被保送西南师范大学中文系,1991年考取西南师大书法硕士研究生,师从徐无闻、荀运昌、秦效侃先生;1994年毕业获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2001年9月入南京艺术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师从黄惇教授。2004年6月毕业并获文学博士学位。西南师大教授、书法博士生导师、中国书法研究所所长。现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1829 毛笔书法学习 软笔书法学习 曹建书法 书法作品精选 -
兰亭集序 | 陈耀钿楷书作品兰亭集序卷
陈耀钿楷书作品兰亭集序卷,书于2009年,深得褚遂良大字阴符经韵味。标签:楷书兰亭集序 ;标签:楷书兰亭集序 ;标签:楷书兰亭集序...
1181 兰亭序书法学习 兰亭序书法练习 楷书兰亭集序 兰亭集序 -
书法名家题签 | 明朝南京刑部尚书周伦书法墨迹
明朝南京刑部尚书周伦书法墨迹:《跋俞希鲁书郭天锡文集序》,北京故宮博物院藏。周伦(1463-1542)字伯明,晚号贞翁,江苏昆山人。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授新安知县,擢大理寺少卿,官至南京刑部尚书。著有《贞翁净稿》、《西台纪闻》、《医略》等。标签:周伦书法...
1410 书法题签 书法作品题字 周伦书法 书法名家题签 -
名家书法作品精选 | 柳公权楷书欣赏《教弟子言》
柳公权楷书作品欣赏《教弟子言》高清放大书法图片16张柳公权( 778-865年),唐朝著名书法家,字诚悬,汉族,唐朝京兆华原(今陕西耀县)人。柳公权封河东郡公,后亦称“柳河东”。公权是颜真卿的后继者,后世以“颜柳”并称,成为历代书法楷模。官至太子少师,故世称“柳少师”。他的书法初学王羲之,后来遍观唐代名家书法,认为颜真卿,欧阳询的字最好,便吸取了颜,欧之长,自成一体。该文章所属专题:柳公权书法...
1699 柳公权 柳公权书法 柳公权楷书 名家书法作品精选
栏目直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