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芾草书《焚香帖》 纵25.2厘米 横25.2厘米 日本大阪市立美术馆藏
米芾《焚香帖》,又作《海岱帖》,草书九帖之九,为米芾知涟水军时所写之尺牍,以帖中有“焚香”二字,故取之以名。后又有人以首三字「两三日」为名,曰《两三日帖》。
“海岱”指海岱楼,在涟水。日短必为秋雨,此帖或比《中秋灯海岱楼作》略晚,约在元符元年(公元一Ο九八年)。
释文:雨三日未解,海岱只尺不能到,焚香而已。日短不能昼眠,又人少往还,惘惘!足下比何所乐?
艺术赏析:
日人中田勇次以为此帖「学自晋贤帖,每一字皆善得古人气韵。」米芾书力追晋人,可见一斑。「岱」字重写一遍,未必胜前。这两字各有优缺点,原先写的「岱」字,左边的人部十分自然,右半部当中的「山」虽然墨有晕涨的效果,但却因此有了聚散;相较于重写的「岱」字,看似疏朗,人部和右半部却缺少了关连性,最重要的弯钩这一笔,也不够直率,可能要用顿点表现钩的效果;若把重写的「岱」嵌入,和上下文可能不如原先写的来的适合。米芾对于写草书亦有他的见解,认为必须学习晋人格辙。他说:“草书若不入晋人格辙,徒成下品,张颠俗子,变乱古法,语惊凡夫,自有识者,怀素少加平淡,稍到天成,而时代压之,不能高古。高闲而下,但可悬之酒肆,光尤可憎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