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在各个城市都已经进入了尾声,而最早一批进行确权的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对于农户们来说,土地是最为重要的财产,但也有不少人错过了土地确权登记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补救。下面就随住宅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
这个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具体如下:
1、如果老人是独立户口无子女,这种情况下,2018年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土地由村集体回收。
2、如果老人是非独立户口有子女,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 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 ,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以及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和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不论死亡、户籍迁出或新生人口、婚嫁迁入等任何原因,造成承包农户家庭部分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其家庭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应按照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确定的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不得因其家庭人口增减调整其家庭承包地面积。
错过了土地确权登记怎么补救?
1、如果是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很久的
因为农村土地确权是全国统一的,各地都在按照进度进行。统计登记结束后,再到相关部门单独进行确权登记当然更为麻烦。但如果这次你错过了登记,并且时间又比较久了,那么久只能单独去县国土部门申请补登,如此一来,办理程序复杂,所需材料多,较为繁琐。
2、如果是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不长的
此种情况较好解决,因为如果是刚刚错过时间不久的话,材料和信息可能还未提交上去。及时找村委会协调补登,大部分情况下都没问题。
3、如果是确权登记错误的
如果是登记错了,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更正登记。
土地确权后还能建房吗?
可以的,土地确权后,如果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符合建住宅的条件的,并尽量使用的是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经有关机关批准后,可以建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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