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进入尾声后,不少省市都根据自身行情,出台了相对应的“一户一宅”政策。关于山东省的政策细则有不少朋友想了解,下面就随住宅小编一起来看看,2021山东省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有哪些内容吧。
2021山东省一户一宅基地政策:
(一)超占或多占的标准及处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2、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3、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4、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5、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
应收回的宅基地有地面附着物的,村集体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拒不交回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1-5元,但是,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拆除,腾出宅基地。
由于历史或规划原因超过法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旧宅基地及占用的村内空闲地暂不能收回的,也可实行宅田挂钩的办法扣减相应的承包田。
宅基地有偿使用费85%由村集体使用,主要用于村庄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10%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5%由乡镇国土资源所管理使用,专项用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二)新建住宅其宅基地面积限额标准:
1、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2、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3、山地丘岭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4、本办法实施前已按村庄规划建设的宅基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鼓励各村建设老年公寓,统一安排老年人居住;也可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个人或村委会申请,采取个人投资或集体投资的形式集中建设老年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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