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土地管理法,各地政府通常会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对土地管理细则提出相关修订。2021年11月26日,辽宁省人大通过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明确辽宁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法划定落实三条红线等土地管理法则,那么,2021年辽宁土地管理法新修订的具体内容有哪些?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2021年辽宁土地管理法新修订的具体内容?
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在强化规划管控和“红线”管理方面,《办法》明确规定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依法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红线,实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多规合一”。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主体、编制程序、批准权限等,增强了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约束。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
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办法》对耕地保护进行了严格规定。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负总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对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依法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保护责任和任务。规定对非农业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单位应当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三、细化土地征收程序
《办法》明确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要求补偿费用专款专用。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或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与市、县(区)政府办理相关手续。
四、科学管理农村宅基地用地
1、《办法》对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成年子女确需分户等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用地标准进行了细化,并在全省首次将人均面积作为申请条件入法,规定三代以上同住一处且已有宅基地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2、鼓励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保障和支持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求,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对于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占用耕地的,由市、县(区)政府通过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实施土地整治等途径补充耕地,并且不得向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
五、确保建设用地高效利用
《办法》首次在辽宁省地方性法规中明确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规定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等交易市场,提高存量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首次在辽宁省地方性法规中明确关于地下空间利用的规定,要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有关2021年辽宁土地管理法新修订的相关内容为大家介绍到这了,此次修订的新土地管理法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目前修订后的新土地管理法细则尚未公布,大家可以留意一下政府公告,今后小编也会在住宅在线平台为大家分享更多新鲜、实用的土地快讯,感兴趣的朋友请多多关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