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征收房屋是常有的事情,人们比较关心征收补偿方面的问题,那么曲靖市房屋征收补偿如何规定的?下文住宅小编就带着大家来了解这方面的介绍,同时还整理了曲靖市房屋征收有没有临时安置费的相关信息,看完记得分享哦!
一、曲靖市房屋征收补偿如何规定的?
1、近年来曲靖发展比较好,房屋被征收的情况很是常见,为此市人民政府部门有发布相关的政策规定,来规范征收相关活动,同时也能维护好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曲靖市房屋征收补偿的规定,我们可以参考《曲靖中心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2、根据该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可知,选择商品房安置的村集体成员,在确定的房源中每人无偿享受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后,可以再按综合成本价自愿购买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内(含3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非村集体成员有房屋产权的,每个产权户可在确定的安置房源中按综合成本价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含12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
3、根据该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可知,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村集体成员,货币安置标准由各区根据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和无偿安置商品住房面积进行确定,计算方式为人均货币安置金额=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单价×30平方米。第十七条则规定了按期签订协议的,以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在约定期限内搬迁完毕的,再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
4、意见中第十九条还规定了五保户、民政部门扶养的孤寡老人、烈士家属房屋被拆迁,提供相应有效证件、证明,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3000元的特困补助。并且该意见中还附上了房屋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装修装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补偿等方面的标准,比如说钢混结构的房屋补偿单价为1140元/㎡,具体的就不一一为大家罗列了,建议大家登录曲靖市人民政府搜索了解,或者是咨询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曲靖市房屋征收有临时安置费吗?
1、我国发布的相关政策中有规定,拆迁补偿包含临时安置费,曲靖市也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有发布相关的政策规定。根据《曲靖中心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指导意见》中第二十条可知,属地人民政府应对被拆迁人发放临时安置费。
2、房屋被征收后,自行解决临时安置房的,按应当安置人口每月200元/人计发,从房屋腾空并交付给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单位之日起至公布的安置商品房交房时间后3个月止;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按照每月2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曲靖市对房屋征收补偿有着严格的规定,若是自家房屋要被征收了,相关信息可要提前了解清楚哦。关于曲靖市房屋征收补偿如何规定的,以及曲靖市房屋征收有没有临时安置费就介绍到这里了,感谢大家对住宅在线平台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