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造农村自建房前,对于相关的建房政策规定,还是很有必要进行了解的,今天住宅小编就为防城港的朋友带来了防城港自建房政策是怎样的内容介绍,有建房计划的朋友们速来围观了解。相信大家都知道自建房管控越来越严格了,很多地方审批时都会进行公示,那么防城港自建房申请需要公示吗?
一、防城港自建房政策是怎样的?
防城港这个地方可以申请自建房,但是申请人必须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也就是说防城港自建房是有政策规定的。关于防城港自建房政策规定,我们可以参考由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防区政办发【2021】2号文件,即《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农房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如下:
1、该通知对建房申请条件进行了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管理规定,经经批准异址新建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同时,该通知也明确规定了防城港自建房面积标准,相信这个是很多小伙伴都想先睹为快的政策规定。具体标准为如果是在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建房,那么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一百平方米;如果在丘陵地区和山区地方建房,那么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一百五十平方米。并且对于新建农房,要根据规划来管控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平方米,且建房层数控制在四层以内。具体的政策规定篇幅有限,就不为大家一一细述了,大家可以登录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了解,或者是咨询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防城港自建房申请需要公示吗?
1、根据防城港自建房相关的规定,防城港自建房申请是需要进行公示的,并且公示的时间不能少于十天。有自建房需要的村民,要先在村小组里提出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会组织小组村民开会讨论。并且需要将申请建房的具体情况在村小组范围内公示十天,公示的内容申请人申请建房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
2、公示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说明建房申请初审算是通过了,村民小组会在建房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然后就会将申请资料以及村民小组会议记录、公示等材料,上交给村级组织审核。村级组织接到申请后,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审查通过以后,再上报给乡(镇)、街道进行审批。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对防城港自建房政策是怎样的有了一些了解了,对于防城港自建房申请需不需要公示的这个问题,还请一并了解一下,本文仅供大家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政策为准。若是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记得关注住宅在线平台后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