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宅基地相关政策在不断完善,相信大家都会想要了解新出的政策规定,今天住宅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关于国家宅基地退出与收回新规定是怎样的介绍,顺便分享一下宅基地退出与收回后怎么使用,看完记得分享哦。
一、国家宅基地退出与收回新规定是怎样的?
1、近年来宅基地管理越来越严格了,相关的政策规定在不断更新之中,关于国家宅基地退出与收回新规定,大家可以参考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宅基地退出,办法中第三十条规定了村民可以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且没有违反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鼓励通过自愿有偿方式退出多占的宅基地。
2、第三十一条则规定了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的情况,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批准异址新建住宅或通过集中安置实现户有所居,农户消亡且无人继承宅基地上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宅基地批准后两年未开工建设等等,都可以依法收回宅基地。而第三十二条规定了,退出、收回宅基地的,应当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具体的条款规定,大家可以在农业农村部官网上搜索了解,文章篇幅有限就不细述了。
二、宅基地退出与收回后怎么使用?
1、宅基地退出与收回后,按照规定村集体不能随意乱使用土地,在使用的过程中应优先用于保障村集体成员的住宅建设用地需求。也就是说村里有村民需要建房的,并且符合建房的相关条件,应该将退出与收回分配给有建房需求的人使用。
2、如果退出与收回的宅基地分配后还有富余的土地,可以按有关规定进行复垦,或者是用于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发展乡村产业等。值得注意是,涉及转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要依法履行相关程序。这方面《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若发现有不按照规定使用宅基地的现象,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关于国家宅基地退出与收回新规定是怎样的,以及宅基地退出与收回后怎么使用的问题,住宅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本文仅供大家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政策为准。若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记得关注本平台后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