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阜宁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重新公布阜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表示4月份起执行新的标准,那2024年江苏盐城阜宁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阜宁县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费用。阜宁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为江苏省四类地区,本辖区整体划定为两个区片,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如下:
1、区片I执行标准
41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1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0000元/人,片区范围包括阜城街道。
2、区片Ⅱ执行标准
40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0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0000元/人,片区范围包括沟墩镇、陈良镇、三灶镇、郭墅镇、新沟镇、陈集镇、板湖镇、羊寨镇、芦蒲镇、东沟镇、益林镇、古河镇、罗桥镇、吴滩街道、花园街道、金沙湖街道、公兴社区、硕集社区。
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
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
三、土地征收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
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盐城市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盐政发〔2021〕12号)有关标准执行。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22〕4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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