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发展造就了如今很多政策方面上的规范化,这也变相的提高了农民朋友们的法律意识,知道合法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他人损害。今天小编来为农民朋友们普及一下关于农村宅基地滴水的规定以及农村宅基地的特点介绍,跟上脚步一起来学习吧!
一、农村宅基地滴水规定
1、滴水什么的都是民间的说法,没有标准,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决定,如果要认真的话,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所谓的滴水,也被人们称之为滴水檐,是防止房檐滴雨水溅到邻居开着的窗户的礼貌建筑习惯,清楚的划分好地界,那么滴水就属于自己的地皮,盖房时需要后退,留出滴水的地皮。再就是邻居都有建筑,两家的滴水形成胡同,以便维修作为通道。
2、一般情况下,有檐的房子都留滴水,无檐的建筑(如楼房)可以不留滴水。这属于习惯,没有硬性法律规定,建设管理部门规定滴水尺寸(单方)为不低于30公分。
3、要说相关的法律依据,那就是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六条中就有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的用水以及排水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的进行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二、农村宅基地的特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是给予了农民朋友们一些福利以及社会保障。也因为如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其实在农村很多方面都已经有了完善的法律法规,所以大家碰到一些有损自己利益的事情别冲动,让法律法规来主持公道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