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建房超平方怎么处理
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如临时建筑费等,应该不会罚款。但隐瞒已经查实,就有可能被视为违章建筑,被要求限期拆除。
1、宅基地超占是在1987年以前发生,可按当时的规定处理以后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确权登记。
2、1987年以后发生,是经批准用地时超占并符合村庄规划及当地土地利用总规划的,拆除后不能还耕,或耕种意义不大的,经使用者申请可以保留。
3、可考虑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后以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但要在备注栏注明:超占部分在何时经何机关处理,如今后在房屋拆除、重建时必须自行无偿拆除字样。
4、对于超出面积不符合规划、拆除后能与大块耕地合为一体须责令拆除,不拆除不给予确权登记。待确权登记结束再督促或运用法律程序拆除超出部分,后给予确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
1、在之前宅基地基础上或者村上空余地上的面积,一户人家不可多于180平米。
2、如有需要开垦耕地来盖房的,每户人家也不能超出240平方米。
3、利用家边荒山,荒坡,或是废弃地盖房的,每户人家不可超出240平方米。
4、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有利用其它宅基地盖的房子会被拆除。
三、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
1、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平方米以内;
2、四人的农户,100平方米以内;
3、五人的农户,110平方米以内;
4、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平方米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