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常常接触的事情我们可以信手拈来,不怎么接触的事情办起来还真让人头疼,比如户口分户我们也不是每天都接触,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户口分户需要哪些条件,如果碰到这样的情况估计大家就有点慌了,到处问到处找工作人员所说的资料。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聊这个问题以及注意事项。
一、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条件?
1、公民由于婚姻关系改变或其它原由,前提还得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而且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
2、有相关的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3、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4、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需要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必须提供结婚证。
5、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6、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7、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二、注意事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6、一般来说家里的户口本是不会发生什么变化的,而且户口本是长期有效的,只要家里没有出现什么人员的变动便不需要对户口本进行任何的操作。当是当需要进行分户的时候,就需要重新办户口本,而且如果出现一户人家都将户口迁出的时候还需要进行销户。
大家心中的疑惑应该是解开了,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别慌慌张张,像个无头苍蝇乱飞,找对方法问题就自然而然的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