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关于征收房产税的消息在群众间流传。房产税作为一种以房屋为征收对象而征收的财产税,其相关的规定是很多市民不了解的。那么,房产税征收是什么时间开始呢?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来看看吧。
一、房产税征收时间怎么算?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的 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应该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二)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
1、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三、房产税应纳税额该怎么计算?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房产税征收时间的内容分享。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其具体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征收的。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