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来说宅基地是不能单独转让的,涉及宅基地转让是指房屋转让的时候房屋和宅基地一起转让,而且规定要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该法规定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人不给批准。 另外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宅基地使用权消失的,应该去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宅基地申请流程:
第一、农户要自己本人,向所在地的村委会集体提出申请,然后拿着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交到乡镇然后等待批示;
第二、有些人想在异地申请宅基地,这时候必须把原来的宅基地还给集体以后,才能去申请宅基地。
第三、子女大了结婚生子,一个房子已经无法满足居住需求,需要分户建房的,这时候提供分户协议就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第五、目前全国都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例如在县城规划区内,这时候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第六、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的规定,主管部门的同意以后就可以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