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许多农村朋友喜欢往外面打工,毕竟赚的钱会多一些,见识也会更加广阔,而农村老家的房子就长时间闲置在那里了,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这一政策的提出,也就是说以后农民可以把闲置的宅基房合法出租赚钱了,具体内容下文将为各位解说哈!
对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探索,也体现在了今年省委一号文件中。这意味着闲置的农房能够得到更好的利用,可以用于返乡养老或开展经营性活动等。
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日前印发,省政府新闻办4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文件进行了发布和解读。
返乡人员可和农民改建自住房搞经营
今年省委一号文件在激活农村“人、地、钱”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创新性举措。省委农办主任、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袁延文介绍,首次提出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到“三权分置”,你可能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是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已经推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这两点都体现在省委一号文件里。
关于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文件要求,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确权登记数据信息化管理和综合运用。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
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探索,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或下乡租用农村闲置房用于返乡养老或开展经营性活动,但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使闲置农房能够更好利用
今年两会期间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部长(现为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就透露,在坚持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资格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适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通过多种方式,使闲置的农房能够更好地利用起来。比如说,提供创业场所,有的地方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这种业态,目前,中央已经部署了在3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朱道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宅基地“三权分置”,应该是类似于保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不变,集体农户宅基地权利不变的情况下,鼓励农村住宅租赁、流转的一种方式。这一做法对于分布在城乡接合部,尤其是大城市近郊区的农村住宅,鼓励其通过租赁方式进行流转,满足住房租赁市场的需求,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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