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农村土地确权的影响,2018年农村房屋政策的变化很大,可以说是近十几年来变化最大的一年,变化有许多,比如说建房审批严格化了,房屋的建设规范化了等等,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农房回收的变化了,那么对于农村房屋的回收有哪些是需要我们注意到的事项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为了解决农村房屋的闲置问题,让农村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国家将加大的对违法农房的回收力度,需要我们大家注意的是有以下10类房屋将被回收:
1、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比如村里五保户的农房。
2、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以继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在不修缮的前提之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是属于继承人的。
3、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房。农民在进城落户后除非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还会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但不允许进行翻修,房屋一经倒塌之后予以回收。
4、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房。宅基地的面积国家有明确的标准,不可以超过300平米,各地区根据地势进行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要予以回收。
5、一户多宅的农房。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除非合法的继承以及正常分户,多余的住宅会予以回收,这主要是针对了滥用职权的村干部。
6、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部分农村的房屋并未建造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占用农村耕地的坡地等,触犯了国家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规定,此类农村的房屋予以回收。
7、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房屋。目前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流转监控严格,宅基地不可以自由买卖,城镇居民不能够购买农房,一经查实会予以回收,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民们的利益。
8、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就吃予以回收,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点。
9、闲置和荒废宅基地上翻建的农房。在空闲以及荒废的宅基地再翻建农房的,国家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会予以回收。
10、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以及安置的。这种情况会比较少见。
农村的宅基地只有农村户口才享有,如果户口已经迁出来,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农村的宅基地,不过房子是建在宅基地上的,只要房子不会倒,户主还是可以继续享有使用权的。所以即使户口已经迁出且居住在城里的人,只要房屋没有被拆除都不会被回收,就可以一直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房屋拆除了,那么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没有了。
综上所述,关于农村房屋回收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介绍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了。小编认为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分清农村住房和农村宅基地的闲置,对于户口已经转成了非农村户口的人们,建议有空回一下老家,一定要把房屋加固好,做好权属证明,这样就可以留着将来老时回来享受田园生活了,否则房子要是倒了,那时候想回都回不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