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目前房产市场上,较为受欢迎的一类房屋。其因价格低廉而深受各大消费者的喜爱。兰州也不例外。很多人都想要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往往却又不清楚其有哪些申请条件?那么,兰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有哪些呢?其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接下来,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吧。
一、兰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政策
1、严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
经济适用住房纳入公开配售范围,公开房源,由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照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企业单位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满足拆迁安置和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购买后,剩余房源交由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公开配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向社会销售。
2、严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销售基准价格由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利润控制在3%以内;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含税成本价格供应,不得有利润。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按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不得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规定费用外擅自收取其它费用。
3、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程序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面向社会公开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必须经市、区、街道三级审查、两级公示,取得准购资格。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房源配售信息和申购家庭登记情况,组织公开电脑摇号,按摇号确定的顺序公开选房。企业单位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按单位申报、公示信息、逐级审核的程序实施。通过严格规范销售程序,确保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过程阳光、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4、严格经济适用住房监督管理
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住房保障监督管理职责,禁止委托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个人代理购房资格审核和房源销售分配等政府职能。对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违规行为,必须责令限期收回住房,依规严肃处理。
5、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其购买、使用、上市交易有许多限制条件,如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但必须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
二、兰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
2、申购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3.4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未婚及婚后离异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
5、已经申请公租房或已经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和认购限价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申请兰州经济适用房需准备的材料
1、《兰州市城镇居民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其它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四、兰州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
1、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A、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B、缴存状态正常,按月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C、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D、本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未结清记录;
E、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
2、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A、贷前准备
B、受理、初审
C、调查、 复核
D、审批
E、抵押办理
F、发放确认
G、资金划拨
3、兰州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
A、首次及二次贷款的额度比例均不得超过总房款的80%;
B、不得超过中心最高贷款限额(已婚60万元,单身50万元)及剩余应付房款;不得高于按还款能力测算的贷款额度。
C、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统一按不超过60%计算。
D、不得超过按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计算的可贷额度。
缴存余额、缴存时间测算的可贷额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余额×缴存余额系数×缴存时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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