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多朋友都会返乡去建房子了,几乎家家户户都建起了小洋楼了,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可以随便建房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那么现在在农村自建房到底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农村自建房有哪些规定?
1、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
这种情况就是翻盖旧房子或是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根据有关的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的申请,并且通过村民会议。之后再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到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的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2、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以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在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的证明等三项,需要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所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3、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2017年1月27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以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的建设。并要求凡是达到了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的质量监督。
4、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
江西等省份正在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农民自主管理。主要是针对宅基地超面积的使用,对超出的标准但是已经开始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对确认了超占的面积进行有偿使用。
对于符合了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自愿的放弃建房资格或是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给予补偿和奖励。
二、农村申请自建房的条件有哪些?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的居民每户只能够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进行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定需要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没有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的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没有宅基地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到的有关于农村自建房有哪些相关规定的有关知识内容了,我们在建房之前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一定要按照章程去办事,这样我们才能顺顺利利的建好属于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