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活的周边不难发现存在着的违建房屋。这类型的违建房多数是由建房初期手续办理不全而导致的。违建房在我们的认知当中,最后的归宿多数是面临着拆除。但是若是因为手续不齐全而导致的拆除,其实而言是很不值当的。很多的建房主就会有疑问,违建房屋是否可以补办手续呢?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违建房的处理方式
(一)违建定会拆除的类型
1、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的房屋。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违建不会被拆除的类型
1、一户有多家宅基地,违背一户一宅准绳,但是这多个宅基空中积加起来也没有超出当地宅基地应批准的面积的,能够确权,地上房屋也不用撤除了。
2、经过合法的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不需求撤除。
3、经过合法手腕得来的宅基地和房屋,不用撤除,能够确权。例如本村村民之间经过买卖、互换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不用撤除。但是假如超越本集体的范围,从外村的村民手中买来的房屋因这一买卖行为违背法律规则,也是无法确权的。
4、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违建,若修建当时是契合政策的就不用拆除。
(三)违建房的处理方式
1、罚款
对于当事人所建的违建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来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适用罚款的处罚方法。
《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罚款的前提条件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具体到每一处违法建筑或每一个个案,对每一个违法当事人的处罚都是有所不同的。
2、限期拆除
违建当事人所建的违建,若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就限期拆除。要正确适用限期拆除的处罚方式。
《城乡规划法》规定的限期拆除的前提条件是“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在《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采取行政强制拆除措施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和必须遵守的法定程序。
3、没收
其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与强制拆除基本相同。不同的是该处罚措施是要具备了强制拆除的必备条件后,在违法建筑不能拆除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二、违建房可以补办手续吗
1、违建虽然未经规划部门审批,但是不违反城市的总体规划,经规划部门罚款,补批规划手续以后,可以变为合法建筑,就可以正常办理产权证;
2、违章建筑既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同时又违反城市的总体规划,虽然规划部门罚款进行了处罚,但是也不能补批规划手续,不能变为合法建筑,也不能正常办理产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违建房怎么补办手续
违建房手续不全因此在很多方面存在了限制。综上所述的内容我们了解到符合规划的违建房是可以补办手续的。那么,该怎么补办手续呢?
(一)自建房需要办理的证件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建房证的办理流程
建房证就是我们常说的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建房证是国家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建房的一种凭证,在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办理房产证时,建房证是证明建房合法的唯一凭证,没有建房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但是办理建房证也是要达到一定要求的,具体条件如下:
1、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
2、申请人得有土地使用证。
3、要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和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
4、申请的事项会村内公告栏处进行公告。
5、在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登记。
建房证办理流程:
1、首先要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
2、村委会受理后开会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
3、申请符合规划的批准,之后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4、土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审核,对符合整体土地建设规划要求的发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5、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乡镇建房办、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在符合标准后发建房许可证(也就是建房证)。
6、有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建房许可证后,就可以开工了。
7、工程完工后,可带着身份证、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建房许可证等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测绘,测绘图用来办理房权证。
8、带着上述材料和房权证(复印件)到土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测绘图是用来办土地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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