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及国家对于农村的不断重视,现如今农村的土地及宅基地可以说越来越值钱,更多的人将目光聚焦到了农村的土地以及宅基地上。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农村宅基地申请的条件以及流程是怎样的?
一、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要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是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进行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的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的条件,并制作出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的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来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了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其范围,填写其《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进行签字。放样以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二、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且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没有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者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到的有关于宅基地的申请流程以及条件的相关知识信息了,综上所述申请的流程并不是特别的复杂,照着流程来一步一步的做,一定会顺利完成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