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怎么办理?
以农村自建房为例:
1、农村拥有自建房的农民,自主向村集体提出房产证办理申请,并按规定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村干部及其他相关的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如果属实的就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镇。
2、乡镇部门接到申请资料后,派遣相关工作人员到村里实地查看,审查,无误的签字同意。申请人需准备好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住房平面图等其他必要材料,向当地房屋管理所提交这些材料。
3、申请人递交材料到县规划局或其他审批部门,等待房屋管理所受理,并进行公告、审核,同时需交一定的费用,最后就是等待发证。
二、农村自建房办理房产证不成功的原因有哪些?
1、材料不齐全
(1)对于农村自建房而言,在进行房产证的办理时,就算其房屋是合法建造的,但若是在办理房产证应该提交的资料不全,相关部门无法证明该房屋的正确权属人时,其房屋房产证的办理可能会被拒绝办理,所以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不得少。
(2)一般需要提供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证,房屋的具体信息(测绘报告或者是房屋平面图)等等政策规定的必要资料。
2、一户多宅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当农户家中不满足这个一户一宅的原则时,其只有一处房产可以进行房产证的办理,另外一处房产的证件办理申请将不予通过。
3、所建房屋面积超标
这里的农村房屋面积超标是指当时农户向相关部门进行建房申请时,提供的材料图纸上注明了房屋的总面积,但实际建房后,其所建房屋面积超过或者是严重超过申请时注明的面积大小,那么在进行房产证的办理时,其房产证的办理申请将不予通过。
4、购买后并未过户的房屋
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部分农户可能会购买了他人的自建房,但因为不重视手续或者是觉得手续的办理比较麻烦,并未进行农村房屋的办理,这种未过户的行为在原则上表明这栋房屋还不归属于你,其房屋产权关系存在歧义,在房产证的办理时,其申请也将不予通过。
5、购买方的主体不符合规定
(1)对于农村自建房而言,其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是村集体组织按公平原则分配给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的住房用地,只有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自家。
(2)但因地随房走的原则影响,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征得村集体的同意,并且购买方需要是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不得是外村人或者是非农户口的人,不然其房产证的办理也将不予通过。
6、违规建筑
(1)在建房时,若是改变了土地性质,在住宅用地上建了厂房或者是商业楼,在进行房产证的办理时,是不会通过其申请的。
(2)除了上述这种方式外,有部分农户将耕地变成了住宅用地,非法建造了房屋,这也是在更改土地的性质,其房屋也是违规建筑,也不能进行房产证的办理。
(3)现在在农村建房需要进行建房申请,若是无审批手续,便自行开始房屋的建造,那么会被视为违规建筑,也是不会通过其房产证的办理申请的。
7、超过办证的规定期限
在进行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时,部分地区可能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若是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证件的办理,或者是未缴纳完全办证所需的费用,其房产证的办理,也将办理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