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于宅基地的把控是非常严格的,所以全国各地也在如火如荼得进行土地确权。但是有很多朋友不了解2020年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有哪些,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介绍关于2020年宅地基确权新政策有哪些以及哪些情况不能确权的内容。
一、2020年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有哪些?
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下面简称《条例》。
1、在《条例》发布前的农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条例施行又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情况,可暂时按照现有实际使用面积,来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自《条例》发布时起到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施行时为止,农村居民建房时所占用的宅基地,其有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再按处理后的实际使用面积来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对于符合当地这鞥付分户建房规定的,但是还未分户的农民,且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以按照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户口居民在原农村的宅基地,其房屋的产权没有任何变化,这可以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将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的情况有哪些?
1、刚刚审批完的宅基地,若是老的房屋宅地基还没退还给集体,那么新申请的宅基地暂时就不能进行确权,也就不能拿到新的宅基地产权证。若是想尽早拿到的话,可以将老的宅基地快些退还给集体或是家里的父母和子女分户。
2、耕地上建房这一点本就是违法的,所以更不可以给予确权,而且还会被拆除。农村的土地大多又不同的用途和划分方式,若是任意改变宅基地的使用性质,被查出的话,这些建了房子的地也是不能进行宅地基确权的。
3、非法占用宅基地的情况也有不少,一些经过一户一宅分配后还有多余的宅基地,二村民又在这多余的宅基地上建房的话,也是违规的,拿不到产权证的。还有一些存在许多争议的宅基地,在争议没解决之前。这部分也是不能进行确权的。
4、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若是农民将自己的宅地基用于建厂,参与商品性质的交易都是不允许的,也是拿不到产权证的,资料不全的宅地基也是很难进行确权的,必须要到当地开具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20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的相关内容,但是因为各地区的土地情况都有区别以及关于土地确权问题的不同情况也比较多,所以中央也在继续完善和补充。希望小编的整理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