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拆迁后一般都可以得到一笔相应的拆迁补助费,近几年的拆迁补助费比之前也是高了不少,但是这也是对有农村户口的农民而言。若是在农村有房子,但是对于没有户口的村民,家里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迁了会得不到像有户口的村民那样的待遇,那么无户口的村民会面临哪些问题呢?
1、针对在农村有房子却没有户口的人家,拆迁后,国家只会给予房屋的补偿,但是却得不到安置的补助。
2、对于在农村有房却没有户口的村民,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
3、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补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补助。对房屋的补偿以评估价为标准,结合房屋成新,给予货币补偿;对人口的安置补助,即对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往往表现为人均给予若干安置房面积,也可能是每户给予若干宅基地面积。
通过上述说词,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在农村有房子却没有户口的人家在房子拆迁时是只能得到房屋本身的赔偿的,但不能够享受安置的补助待遇,也不能得到宅基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