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在国内快速的发展,一些相关的评价标准也随之出现,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一、一般规定
1.装配式建筑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评价对象。
2.申请评价的建筑项目应具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作、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的装配式建筑基本特征。
3.申请评价时,应提交项目申请评价报告、相关评价文件和证明材料。评价报告应参照本标准附录编制。
4.实施评价时,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应科学、公正地出具评价报告。
二、评价方法
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评价项目宜在设计阶段进行预评价;
2.申请评价项目应在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项目评价。
3.装配式建筑的评价应包括基础项和评分项两类指标。
4.基础项是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基本要求,申请评价项目应符合基础项的全部规定。
5.评分项包括四类指标:一类指标应包括主体结构及围护结构构件等,二类指标应包括装饰装修及设备管线等,三类指标应包括标准化与信息化,四类指标为创新项指标。
三、评分计算
评分项总分值为110分,并应按下式计算:
Q=Q1+Q2+Q3+Q4
式中:Q——装配式建筑评价的总得分值;
Q1——一类指标评价的得分值
Q2——二类指标评价的得分值
Q3——三类指标评价的得分值
Q4——四类指标评价的得分值
四、等级划分
装配式建筑评价结果应划分为A级、AA级、AAA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评价的项目满足基础项要求时,评价为A级装配式建筑;
2.申请评价的项目总得分值为70~85分时,评价为AA级装配式建筑;
3.申请评价的项目总得分值为86分及以上时,评价为AAA级装配式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