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的工作仍然在进行中,有能力的尽量自己改造,没有能力的经济困难的国家也给了政策,贫困人群可以申请补助,当然了关于危房改造的面积等也是有限制的。每个地方都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了细化标准,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常山县的危房改造标准。
改造对象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一是无房户或危房户。危房户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是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户或其他贫困户(其他贫困户认定须根据民政部门和扶贫办对低保边缘户1.5倍的建档认定名单);
三是原则上不能对往年列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的对象进行重复改造;
四是不得对违章建房户进行改造。
改造形式及面积
改造形式以修缮为主,新建、改建、置换、租赁等为辅。新建、改建、扩建等形式的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1-2人新建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3人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4人以上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补助标准及验收程序
2018年省厅共下达156万元,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7500元。改造户完成危房改造后由各乡镇(街道)现场初验,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财政、民政、社保等部门抽取部分改造户复验通过后,由县财政局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各改造户社保卡内,确保专款专用。
以上就是2018年常山县的危房补助标准和面积等,更多危房改造政策请关注“美术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