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房屋就是农民朋友的根,建的一套房子都是花了很大的心血建成的,想想都来之不易,当房屋遇到强拆时,农民朋友肯定非常不爽,那么被强拆怎么办呢,小编来给大家支招,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很重要。
农村房屋被强拆怎么办?分为两种情况
房屋被合法强拆怎么办
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法院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在该解释的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均有体现。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房屋被违法强拆了怎么办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据了解,农村的房子一般来说需要啥证件呢?这些证件,你家都有吗?
第一个是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第二个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第三个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
如果有这三个证,那么你家的房子肯定是合法建筑,问题是大多数农民都没有,没有怎么办?
如果没有这三个证,下面这些情况是可以补办的。
第一,在农村宅基地确权之前农民已经取得了部分相关审批手续,例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这种情况是可以补办是房产证的。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第二,取得了少的证件,但是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配套费的房屋可以核发产权证。
第三,农民领取到了土地使用权证,且相关部门已经罚款过的房屋。
农民如果拿不到房子的三证,可能会被作为违章建筑拆除掉,这时政府会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也请朋友们注意了,有人来拆房子一定要求他出具违建通知书,否则拆迁行为就不是合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