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玉器的繁荣始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即清军平定淮、回之乱,在新疆地区行使统治权之后。新疆回部每年春秋两季贡玉共4000斤,从 此,内廷玉有了充足的玉料,苏州、北京、江宁、扬州等地的制玉作坊也从私贩手中获得了一批和田美玉,乾隆帝弘历对此取姑息态度,听其自便,不加追究。
新疆和田玉籽料把件
不 过,此后的清代玉器艺术道路也并非笔直。从乾隆御制诗文可以了解,弘历对清代玉器的繁荣作出了贡献,集中地表现在他端正俗样、纠正“玉厄”、崇尚师古、提 倡画意及推广痕玉几方面,他不仅对内廷玉瓮、山子等大型玉件亲自决策,对某些细节也多有指示,密勒塔山玉大禹治水图大山子的全部碾造过程都体现了他对玉器 的酷爱及对宫廷玉器的关心。
此期(1760-1812年)的玉器艺术犹如破堤之水,来势汹涌,至乾隆五十年前后,不仅是清代玉器的黄金时代,也是我国古代玉器史上的最高 峰。从全局看,此时玉器艺术确实显现出璀璨绚丽、异彩纷呈的面貌。
由于弘历提倡师古,在其影响所及范围内,仿古彝型玉器陆续问世,宫廷所制仿古彝玉器公开 题“大清乾隆仿古”或“乾隆仿古”隶书泥金款,再现了青铜彝器朴茂古雅的艺术韵味。这与民间伪古不同,它本身就是陈设用的艺术品。由于清代赏玉藏玉的人士 颇爱沁色,说沁有十三彩,把沁色之美说得洋洋洒洒,无可复加,促使作伪者特别在作人工沁上下了不少功夫,有的也很成功,几可乱真。可以这样说,伪古件件作 沁,无沁不成伪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