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玉手镯
在殷商时期,玉的道德化、宗教化、政治化过程业已初步完成,和田玉成为道德、习俗、神灵、权力和财富的象征物。在道德方面,儒家学派为进一步宣传他们的学说,需要用一些物质的载体,故而总结了殷商时代开始使用和阗玉的经验,尤其注意到统治阶层喜爱玉的感性经验,用儒家的道德观念去比附于和田玉物理性质的各种特征,进行从物质到精神、感性到理性的理论创造,赋予玉以德行,即所谓玉十一德、五德之说。《礼记》中孔子赋予玉仁、知、义、礼、乐、忠、信、天、地、德、道,此十一德,实乃儒家道德规范的大全。其相对应的是和田玉的物质属性,如温润而泽、缜密而粟、清越以长等。作为中国传统思想核心的儒家思想认为君子应“比德于玉”,玉佩光洁温润,可谓之“仁”;不易折断,且断后不会割伤肌肤,可谓之“义”;佩挂起来整齐有序,可谓之“礼”;击其声音清越优美,可谓之“乐”;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可谓之“忠”,人人皆珍之爱之,可谓之“道”,等。
因此,有关玉德的儒家学说,均以和田玉为依据,并始终以和田玉为尊,为正宗。和田玉因此成为君子德行操守的化身和社会道德的象征物,君子比德于玉。同时,在宗教方面用玉制作礼仪祭祀之器,成为沟通世俗人间与祖先神灵的法物。在政治方面严格规定从天子到各级官吏的用玉要求,《周礼》中规定,“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圭,男执蒲壁。”这一切,为人们尊玉、崇玉、爱玉、敬玉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柱,并直接影响到民间的广大基层群众视玉为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最高标准,以及美的参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