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某种目的或原因,将已经完工成形的玉器,改制成新器形的行为,在中国古代并不罕见。最著名的玉器改制,当属秦始皇将价值连城的“和氏璧”改为“传国玉玺”,据说“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篆书印文,出于李斯的手笔。当然,这里面传说的成分过重,经不起推敲,加之“和氏璧”与“传国玉玺”都没有传世,查无实证,只能当故事讲。
考古证据显示,玉器改制的渊源,可以追溯到遥远的新石器时代。陕西神木石峁遗址与新华遗址,都出土了为数不少的改制玉器,只是许多被改制玉器原有的钻孔、射部及改制的切割痕迹都被有意遗留,并未碾磨消除,显示出粗放不羁的技法特征。迨至西周,玉器的改制现象更为多见,而且技法比之新石器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虽然一些改制玉器上,还或多或少地遗留下改制的迹象,但若非细细观察,很容易忽略疏漏。
陕西长安张家坡60号墓出土的一件璜形玉龙,可视为西周改制玉器的典型范例。玉龙两面浅浮雕龙纹,一端为龙头,鼻、口、眼、角,均摹刻仔细;另一端龙尾,仅上角有一条刻纹。类似的玉龙,见于传世品,多有卷折的尾部。原来张家坡这件有头无尾的奇怪玉龙,是一件尾部断裂后重新磨制再加利用的改制玉器。
除了这类对破损旧器被动改制的情形外,西周玉器中,也颇多见主动改制的案例。比如,张家坡170号墓的凤鸟纹玉琮,是周人利用素面的齐家文化玉琮加刻西周时新纹样的。在诸多主动性改制的行为中,那些已完工的玉器成品,俨然沦落为“新工”玉器随意裁割的“老料”。
西周时期,被改制牺牲掉的玉器中,有大量商代乃至新石器时代的前朝旧玉,它们大多应来源于周初对商的俘获。文献记载,周武王伐商,俘获“旧宝玉万四千,佩玉亿有八万”。如此数量庞大的前朝旧玉,通过“分宝玉于伯叔之国”的形式,赏赐给了宗族功臣。有意思的是,周人改制前朝旧玉,并不彻底打磨消除前朝的痕迹,反而大多有意保留和利用前朝玉器的造型与纹饰,只在局部添加周人的时尚。这种做法,除了省时省料的因素外,可能还有一份胜利者的炫耀心态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