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艺术品上户口能否救市?)
文化部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3月15日起施行,提出要建立明示担保、尽职调查、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信用监管等一系列新的制度,促进艺术品公开透明交易,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业内人士认为是艺术品市场下滑调整后出现的救市机遇。但《办法》的监管范围将占市场主要份额的文物排除在外,引起大家对制售赝品、鉴定乱象的高端艺术品市场能否受制约的疑问。
向行规乱象开刀
2016年度TEFAF艺术市场报告显示,全球艺术品市场在2015年总销售额下跌,中国市场则经历了大跌,销售额暴跌23%至118亿美元(约合768亿元人民币),由此中国在全球的市场份额排名从2014年的第二位滑落到了第三位。
针对绘画、雕塑、装置艺术、水彩素描、摄影、影像等纯艺术类作品市场,Artprice和雅昌艺术市场监测中心发布的《2015年度全球艺术市场报告》指出, 2015年美国以38%的市场份额重新夺回头把交椅,中国市场总成交额为48.59亿美元,以30.19%的市场份额,6年来首次退居排行榜第二。而新兴市场韩国、印度、菲律宾实现快速增长。
中国艺术品市场何时走出低谷?2012年以来,“L”型市场走势还没有出现业内公认的拐点。
拍品真假难辨、鉴定专家不靠谱、拍卖公司免责条款护身……种种乱象让艺术品市场在神秘之外,又风险重重,甚至出现书画打假越打越多的怪现象,在其中摸爬滚打的收藏者谁没有一本“辛酸史”。随着国内艺术品投资不断升温,造假、做局、卖假也呈现出了高价趋势,由此形成了一条暴利的赝品利益链。
按照现行《拍卖法》中的规定,拍卖人、委托人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但又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拍卖行操作中,一般会在拍卖前刊印的《拍卖图录》上刊登《业务规则》,其中作出免责声明。
“吴冠中油画伪作案”被作为该条款经典案例。早在2005年,一位上海收藏者在拍卖会上花230万元购得吴冠中画作《池塘》,但之后经吴冠中先生本人认定该画系伪作,收藏者随即将拍卖公司和委托人告上法庭。然而,由于不能证实拍卖公司及委托人事先知晓该画作系赝品,法院根据《拍卖法》免责条款判决收藏者败诉。
1997年《拍卖法》开始施行时,内地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这条法规制定的初衷是为保护拍卖公司合法经营,不料现在却成了拍卖公司的瑕疵免责金牌。有了免责条款的庇护,一些拍卖公司对赝品上拍自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而收藏者一旦因拍到伪作而打官司索赔,也往往都输在这条不保真免责规定上。
现在按文化部新修订的《办法》,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向消费者隐瞒艺术品来源,或者在艺术品说明中隐瞒重要事项,误导消费者等。
《办法》规定,艺术品经营单位应买受人要求,应当对买受人购买的艺术品进行尽职调查,提供能够证明或者追溯艺术品来源的证明文件。据此,收藏者在拍卖会上竞拍到艺术品后,如果对拍卖的标的有异议,拍卖行要能够提供出相关的来源证明。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会对拍卖行产生很大的约束,不仅在征集拍品的过程中要更加认真地去筛选,尤其是真伪,并且要准备相关的证明凭证。
然而有这项买受人有权要求艺术品经营者提供相关证明的规定,并没有涉及到文物的经营。《办法》规定所称的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不包括文物。
“实际上在拍卖会上有很多艺术品都是按照文物来拍的,当代艺术品所占比例并不大,办法中的规定就又管不着这些文物拍品了。”书画收藏者柳一觉得《办法》对于他收藏领域的近现代书画交易起不了作用,况且法律效力大于部门规章,最后遇到真伪纠纷官司,拍卖行还是有免责声明来脱身。
鉴定黑洞能否堵住
2011年,商人谢根荣伪造金缕玉衣骗贷案曾引发收藏界震动,不仅因为他用假玉衣忽悠到巨额贷款,而且牵扯到行业内几位非常权威的鉴定专家,甚至有文物界泰斗级人物。5位知名专家仅隔着玻璃柜子看了看,就给出24亿元估价的鉴定证书。实际上所谓的“金缕玉衣”是谢根荣找人用不值钱的玉片串起来,然后摆放到“根荣博物馆”里。
艺术品交易中最关键也是最难的当属鉴定评估,国内艺术品市场上一直是凭专家眼力决断。
更有甚者,拍卖行出钱组团请专家们来做真伪鉴定,收人钱财,与人消灾等,使得第三方鉴定的真伪也备受质疑。
但是《办法》实施之后,就要求拍卖行必须能够提供第三方鉴定评估的材料,并且不少于5年时间的保存。《办法》特别将“鉴定评估”等纳入监管范围,并明令禁止“伪造、变造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并指出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伪造、变造艺术品来源证明、艺术品鉴定评估文件以及其他交易凭证”。
“几百上千块的作品,估计购买者也不会深究什么真实性证明的。其实现在收藏市场上的高价作品一般都有鉴定证书,但真假与否,权威性就不好说了,谁又能鉴定出鉴定证书的真伪呢?”柳一对监管能否堵住鉴定黑洞信心不足。
他认为目前收藏市场上泛滥的是伪造文物艺术品,像装置、雕塑、工艺品造假的是少数,不过他也承认相关监管会对当代书画造假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办法》规定卖画者要提供艺术品创作者本人认可或者出具的原创证明文件。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工艺品的出处就难鉴定,无非是肥了第三方鉴定公司,而造假泛滥的古玩与天价的高端艺术品市场才应该规范。
艺术品电商的兴起让这一商业模式引发各界关注,低价、保真、保退的艺术品网拍吸引了大批收藏爱好者,但是也同样面临着赝品风险。《办法》将网络艺术品交易、艺术品金融也纳入了监管范围。
“艺术品买卖由当事人双方负责,应该着重处理出现的问题,而非全部都管。比如美国有非常多的跳蚤市场,艺术品都是三无产品。”知名学者吴祚来认为,“文化部应该管高端文化产品,低端自由发展。应该规定把价值千元以上作品纳入监管,应该管‘高大上’的艺术拍卖行,名家展览会,管价值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的艺术品交易,如果全面开花一刀切,连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都要照章办事,走一通程序流程吗?”
(来源:雅昌艺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