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期 黄花梨罗汉床
文_ 张辉
在中国古代家具中,明式家具的雕饰图案颇为丰富,但与其有着鲜明对比的是,其象征意义及相关器物用途却尚未被学界和行业关注理解。例如,在男性为主体的传统社会中,作为重要财富象征的硬木家具,为何往往雕饰象征女性的“凤纹”呢?
中国传统图案本身就是赋予意义的图像,是最大众化、最普及的艺术形式,与当时社会各阶层的观念和审美紧密相连,长久稳定,程式及传承化程度极高。因此,它比一般艺术品更直观地表达了象征性思想。明清时期的社会意识、文化观念、民俗风情等人文背景是研究这些图案的关键所在。我们就从明式家具常见纹样之一“凤纹”入手,解读其中蕴藏的文化意义。
有图必有意
畅行中外艺术史的“图像学”研究认为,所有的图像都能分为三个层次:一、“自然”的图像;二、图像的象征意义和理念;三、表现出作者有意或无意的思想。
“图像学”意在将艺术作品当作其他事物的征象来处理,研究图像主要是破译这一视觉符号的观念象征。这多少与中国古语“有图必有意,有意必吉祥”有相通之处,非常符合传统思维特征。图像学研究使视觉艺术由“艺术”转型为“文化”,且有着一系列的学术架构,所谓“图象学必须从研究习俗惯例开始,而不是从研究象征符号开始的。”
当代史学界发现,仅凭文字中的王朝制度、各级法条、大儒言论,不能全面、真实地了解纷繁多样的历史和民间生活。近些年来,宋明清各代生活史研究中,新观念和新方法聚焦于基础的、常态的历史生活,课题触角逐渐深入杂记、乡规民约、方志文字中,这也为明清家具的文化探索提供了新的历史学依据。当代艺术史研究也认为,艺术史所处理的主题不应“自说自话”,应具有与历史对话的空间。可以预见,大量明式家具图案的进一步细致化探索,会为明清史学、艺术史研究带来新鲜的图像资料与空间延展。
清 紫檀雕凤巾架
“凤纹观”的确立之路
凤鸟纹饰历代延绵,见于仰韶、河姆渡彩陶、良渚玉琮、商周青铜礼器及玉器、战国织锦及漆器等。传说中的“凤”为百鸟之首,在群鸟中为群臣之君,其崇高地位来自远古部落鸟图腾崇拜,传说纷纭。
唐朝武则天时期,凤纹的女性性别意义比此前更加明确。《宋史·舆服志三》中描述北宋皇妃首饰“冠饰以九翚、四凤”,南宋皇后则用龙凤花钗冠。这一时期,凤饰飞到了地位最高的女性头上,并逐渐制度化。
明朝皇后的朝服上,配冠饰有九条翠龙、四只金凤。皇后常服上,配“双凤翊龙冠”。这些就是民间“皇后娘娘凤冠霞饰”之说的“凤冠”。如按明初洪武规度,凤冠只有后妃可以配戴。晚明时期,王纲解纽、法度松驰,凤冠在各阶层中被僭用。
明嘉靖年间,首辅严嵩抄家清单《天水冰山录》载,其子严世蕃府邸被查出“珍珠五凤冠六顶,共九十三两;珍珠三凤冠七顶,共重五十三两一钱。”这十三顶凤冠均为实用物。甘肃兰州上西园明代彭泽夫人墓中也出土过一顶凤冠。彭泽历任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其妻为“诰封一品”,按律不应戴凤冠,但却逾制而为,藏有凤冠。
清朝皇后冠上的三层顶子各饰金凤,朱纬一周饰缀七只金凤,常服上绣八只彩凤,皇妃们的常服上则饰有龙凤呈祥、彩凤双飞、丹凤朝阳等图案。由北京故宫博物院所存皇太后和皇后朝服像如清 《孝庄皇太后朝服像》中可见,朝服以及宝座均饰凤纹,不同于饰以龙纹的皇帝朝服与宝座,凤纹作为女性专属标识明确。
自先秦开始,男女举行婚礼所使用车舆服饰就出现超越身份的现象,古人称为“摄盛”,意为婚礼是人生大事,允许稍有违规越位之行为。此后便成习俗,沿至明清。明清时期,有品级的文官夫人可用霞帔。平民女子嫁人时,根据“摄盛”制,也可用“凤冠霞帔”,新郎可以穿九品官服,故称为“新郎官”。清代俞正燮《癸巳存稿·昏礼摄视议》载:“《明史·舆服志》云:‘庶人婚,许假九品服。’亦摄盛也。”
明 黄花梨木雕凤纹顶箱大柜 (一对)
明末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二十卷《张廷秀逃生救父》中写到“花烛之下,乌纱绛袍,凤冠霞帔,好不风象。” 清代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八回载:“择了吉日迎娶,一般的鼓乐彩舆,凤冠霞帔,花烛拜堂,成了好事。”反映了民间社会普遍有之的凤纹观。由此可见,经过漫长的积累,在制度和文化上,凤纹作为女性的象征符号,被完全确立。
嫁妆里的凤纹“密码”
过去学界无人关注凤纹课题,收藏家和流通领域对明式家具上凤纹的含义,往往语焉不详。通过实例和对明清生活史的研究,我们认为,凤纹图案作为女性专指符号,在明式家具上大规模出现,绝不仅是纯粹装饰用,而是与特定的社会风俗、意识相关,有着自己的历史主题,反映特殊寓意。其中藏有一个密码,那就是这些家具多为女子出嫁时的嫁妆。
“陪嫁”是女子在出嫁时从娘家带到夫家去的财物,又被称作嫁妆、嫁奁、妆奁。明崇祯年《松江府志》记载当地习俗为:“婚前一日送奁于男家,今为迎妆,以奁饰帏帐、卧具、枕席,迎于通衢,鼓乐拥导,妇女乘舆杂遝,曰:‘送嫁妆’。金珠璀璨,士大夫家亦然,以夸奁具之盛。此俗礼不知始于何日,沿不可废,知礼者并宜议革者也。”
清初思想家陈确在《丛桂堂家约》中开列一份奁品清单,内容如下:“衣柜一口、衣箱两口、火箱一只、梳桌一张、琴凳二条、杌头二条、衣架一座、百架一座、梳匣一个、镜箱、一只铜镜二面、面盆一个、台灯一个、烛千一对脚炉一个布衣二袭、铺陈一副、床帐一条、床幔一条、门帘一条、面桶一只、脚桶一只。”陈确认为,这是一个低标准的送奁约定,嫁女妆奁按照此单办理,即体面,又减轻了女方家庭的经济负担,“则主人虽极贫,可免外贷。此一家血脉常通之道也。”而据清康熙五十八年刻本《汾阳县志》载,山西地区“嫁女,富户倍加衣饰、铺陈、桌椅、橱箱、杂用铜锡器皿,递减至贫家,则随身奁箧而已。”
清早期 黄花梨盆架
满族婚俗,男方家庭准备好屋子,屋内“一切陈设桌椅板凳直到炕席毡条”都由女方家庭置办。因此,上至皇室豪门,下及平民贫户,随嫁家具是实行已久的惯例。乾隆帝弘历为皇子时,娶富察氏为福晋,居紫禁城西五所。乾隆继位后,西五所改名“重华宫”,重华宫中“陈设大柜一对”,为富察氏陪送的妆奁。乾隆帝曾说此大柜:“其东首顶柜,朕尊藏皇祖所赐物件。西首顶柜之东,尊藏皇考所赐物件。其西尊藏圣母皇太后所赐物件。两顶柜下所贮,皆朕潜邸常用服物。”可见皇子的福晋嫁奁中有大型紫檀家具。
不妨瞭望一下清晚期,清代同治、光绪两位皇帝大婚,全部档案文件汇编成册,名为《大婚典礼红档》,其中卷五包括皇后妆奁的筹办记录和妆奁清单。现保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其中光绪帝大婚时皇后的嫁妆分成两次,各一百抬,抬送入宫:第一次:
紫檀龙凤五屏峰铜镜台一件(随大红缎绣金双喜字套一件)栏杆采盘十二抬;
紫檀雕花洋玻璃大插屏成对(分二抬)六十三、六十四抬;
紫檀足踏成对六十五抬;
紫檀雕龙盆架一件(随大红缎绣金双喜花披一件金面盆一件)六十六抬;
紫檀雕花匣子二十件栏杆采盘分十抬;
紫檀雕花箱子二十只栏杆采盘分二十抬;
紫檀雕花大柜成对分四抬。
第二次:
紫檀雕福寿连三镜支一件(随大红缎绣金双喜字镜帘一件)栏杆采盘十一抬;
金小元宝喜字灯成对栏杆采盘十二抬;
紫檀连三成对(分二抬)六十二、六十三抬;
紫檀雕花大案成对(分二抬)六十四、六十五抬;
紫檀雕花架几床一张(随大红缎绣金双喜帐子一架)六十六抬;
朱漆雕龙凤匣子二十件栏杆采盘分十抬;
朱漆雕龙凤箱子二十只栏杆采盘分二十抬;
紫檀雕花大柜成对分四抬。
这种数量和品级的嫁妆,女方无论何等人家也难以置办,当然也无需其置办,皇帝后妃的嫁妆,均由朝廷统一筹办。这里,我们关注的是一国之君的婚礼对婚嫁礼俗的遵从,这是整个社会面貌的集中体现。光绪帝大婚之时,国力衰疲,经济窘迫,慈禧懿旨要求:“国家经费有常,目下整顿武备需款孔多,各省时有偏灾,尤宜体念民艰,爱惜物力,朝廷躬行节俭,为天下先。”在懿旨精神下,光绪帝大婚嫁奁家具,却基本是紫檀材质,应为广东粤海关承办购买制作。古典家具界乾隆之后无紫檀的传统说法,看来经不住史料的质问。
嫁妆家具上,镂刻象征女性的凤纹、螭凤纹图案,这是区别夫家财产的视觉识别符号,它高调地昭示着一种女性权利。这些有象征意义的图案符号表明,明末及清早期的女性并非完全没有话语权,婚后女性尤其是有自己所属财富的已婚女性在家庭中有一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