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件圆明园流失的精美玉器,要比2009年的铜兽首还要精美,估计要卖出天价来。可是面对从圆明园流出的中国文物,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拍卖无可奈何。毕竟,这些拍卖公司不属于中国企业,更不在中国内地拍卖,国内法对其没有约束力。
虽然国际法规定了掠夺文物应物归原主的原则,可实际上掠夺文物如何界定,以及如何追溯追索都难以操作。正因为如此,圆明园铜兽首最终还是通过赎买的方式来进行,法治途径和国际道义,在高度市场化的西方国家几乎没有意义。可见,国家文物局真的是难以禁止海外拍卖行拍卖中国文物。
国内法鞭长莫及,国际法没有意义,中国文物监管方面临的还不仅仅是这两种困境,还有更加多难的尴尬。
一是若强力介入,不管是通过政府交涉、舆论挞伐甚至是法治维权,从以往的经验看都收效甚微。而且,拍卖行也希望中国方面维权,特别是借中国之口,凸显拍品的“圆明园”标签,期望拍出更高的价格来牟利。以圆明园铜兽首为例,牛、虎、猴、猪、马5件青铜兽首,由于拍卖前中方的抗议,无形中给这些拍品做了免费广告,以至于爱国人士不得不花巨资抢救回国。
二是海外拍卖公司,借助中国扬名,无论佳士得还是邦瀚斯,他们虽为世界级的拍卖业巨头,但是其明知拍卖圆明园文物会激惹中国愤怒而强为之,除了靠中国的愤怒可以扬名,又可以提振其公司的公信力——这是很典型的西方逻辑,不向外来压力低头只尊奉市场原则。这虽然让中国人很愤怒,但对于世界级买家而言,拍卖行的这种“不屈服”反而让买家更信任,更愿意出高价去买其拍品。
2009年,在佳士得拍卖公司的法国拍卖会上,那位叫蔡铭超的人,曾以3149.12万欧元竞买圆明园鼠首、兔首。然而他拒绝付款,理由自然是中国惯常的“爱国”思维。他这种反市场行为,即使在中国也引发了很多批评。中国人看上去不道德的佳士得拍卖行,尽管被不按规矩出牌的蔡铭超戏弄了,佳士得依然可以褒贬有加,蔡铭超最后落得里外不是人。尽管如此,这两件藏品还是很快被人拍走。
于是每逢海外拍卖公司拍卖圆明园藏品,从国家文物局到中国舆论,乃至一些中国藏家,都被紧急调动起来,但是应对海外拍卖公司的办法不多,总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这种多难的困境,确实让中国人黯然神伤,明明是祖宗留下来的珍贵文物,而且是被西方侵略者所掠夺,却眼睁睁地看着被西方拍卖公司牟利,甚至卖主可以是侵略者的后代(譬如此番被拍的两件玉器)。
看来,追索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尤其是圆明园文物,除了政府抗议、民间维权、爱国商竞拍、舆论挞伐等方式之外,还要创新其他方式,如推动联合国的国际公约及立法,如和相关国家签订政府间协议,如与藏家进行协商等,尽可能使流失文物以最小代价完璧归赵。也可以退一步想,不管国人承认与否,流失海外的文物不可能被全部追回。因此,追索海外文物,国人也不必太理想主义,如果流失文物在海外文博机构保护较好,或者在拍卖场上为声望较好的博物馆或藏家收藏,我们也不必太计较,更不要为拍卖公司所绑架盲目高价回购。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许我们的办法会越来越多,凤舞长宜放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