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六旬的陈某,在欠款数千万元且个人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为维持个人的收藏爱好,从2012年开始先后申请五家银行的信用卡并透支。2014年4月起,陈某不再还款,经五家银行多次催收,陈某拒不归还78万余元的欠款。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在西城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后,近日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举债维持收藏
据陈某供述,1989年他认识了自己的第二任妻子,由于妻子在法国,陈某在法期间,开始接触包括文物、艺术品等在内的收藏品拍卖行业,并通过低买高卖的模式,把一些好的藏品保留下来。通过8年的实践和学习,陈某决定回国发展。
1997年陈某回国,并带回他在法保留下来的两箱精品文物。回国后,陈某在温州和上海开了古玩店,继续从事收藏品拍卖行业。陈某称因自己眼光比较好,财富积累很快,其在收藏界也获得了很多荣誉。
1999年,一次偶然机会,陈某见到了金包玉印章。其认为具有收藏价值,便开始对金镶玉、金包玉、金包瓷三大系列藏品的收藏。2002年陈某成立一家文化传播公司,4年后公司加入两名新股东,并带来1300万元的出资,陈某将资金也用于金镶玉、金包玉、金包瓷三大系列的收藏,但公司一直没有经营利润。2008年陈某来到北京,又注册了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进行民间收集艺术品的无底价拍卖,每月收入在三四十万元,主要用来支付其个人收藏品的保护费用和公司债务。
2011年时由于拖欠物业、水电等费用,拍卖会停止,企业没有了收入,陈某没有了收入来源,便继续举债维持金镶玉、金包玉、金包瓷的收藏。
欠款达两千万
据陈某供述,到2008年欠下债务1000多万元,到2012年欠款高达2000万元。陈某为维持其个人收藏,2012年11月至2014年3月,虚报高收入,分别申办五家银行的五张信用卡,用以维持金镶玉、金包玉、金包瓷收藏。由于入不敷出,陈某通过“以卡养卡”的方式,维持信用卡的正常使用,截至案发,陈某共恶意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78万余元。
据办案检察官罗强介绍,虽然陈某辩称自己透支信用卡用于金镶玉、金包玉、金包瓷收藏,但这并不能排除他非法占有的目的。陈某为维系个人收藏,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超过规定的限额、规定的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系恶意透支,且数额巨大。最终,西城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并处罚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