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极其美化城市面貌,不少地区都开展了棚户区改造的行动。一般只要涉及到改造拆迁,其房主都是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的。下面住宅在线的小编就针对棚户区改造对无证房的补偿是怎样的这一问题来进行解答。
一、棚户区改造对无证房的补偿是怎样的?
棚户区改造属于对城市国有土地进行征收,应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房屋,应该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使房屋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一)50-80年之间建的房子可以获得补偿。
1、目前有些房子的年限是可以追溯到民国年间。所以,在50-80年这个年代之间,不管是农村的房子还是城市里的房子,都是没有产权证的。
2、50-80年之间建的房子就算后期没有补办产权证,也是应该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并且在拆迁时也应该予以补偿
3、而再往后面一点的90-07年建的房子,如果没有被认定为是属于违建的房子,也应该被认为合法建筑,可以获得一定的程度的补偿。
(二)2008年到2017年建的无证房能获得的补偿较少。
1、2008年到2017年建的无证房,只要不被认定为违建,哪怕是无证也是多少能拿到一点的补偿。
2、但是这类型的房屋,其能拿到手的补偿并不是国家的统一规定,只属于地方政府出于人道主义的补偿,有没有这么高,就得看当地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了。
(三)2018年之后建的违建房屋无补偿,若是之后能按规定确权登记后,一般也是会获得补偿的。
若是其实在2018年之后建的房屋,并且其是属于未批先建,并且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虽然属于违建房屋,但在缴纳相关费用并且补正相关程序后,可以同等于合法建筑,也能够获得拆迁补偿。
二、棚户区改造时被拆迁人要谨慎哪些问题?
1、谨慎“被棚改”问题
①“被棚户”是非常严重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征收工作实践中,某些地方官员为满足私利,利用政府的棚改审批程序简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擅自扩大征收项目范围。
②有部分的房屋虽然是位于老城区域内,但是它建设的时间不久,也不是很破旧,且交通便利,设施和环境比较完善,若是也被划为改造范围的话,是违背了改善民生工程初衷的“被棚户”行为。
③市、县级别行政机关应该合理的界定改造范围,一般是不允许把城市的道路,历史区域,文物修建等弄来的拆迁项目,给规划到棚户区改造范围内。
④而被征收人要警惕自己的房屋是否属于棚改项目的范畴,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知悉棚改项目范围,以了解自家房屋是否“被棚改”。
2、谨慎“预签约”模式问题
①“预签约”,是指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征收方鼓动拟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预签征收补偿协议,如果签订协议的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则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如果没有达到该比例,则征收工作终止。
②“预签约”,对征收方来讲是一种非常高效的征收手段。被征收人在签约前一定要先看协议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补偿标准是否达到了自己的预期。否则一旦在征收方的刻意鼓动下签署协议,日后发现不对劲后悔也晚了。
3、谨慎“被违建”问题
①由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多数属于年代久远的房屋,很多棚户区居民因为一些历史原因,在建房初期无法办理房屋证件。
②若是征收改造方以认定被征收方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借以压低补偿。若是遇到这种情况,一般被征收人不要放松口径,一定要坚持合理的补偿标准。
4、谨慎“老旧房”说辞问题
①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②棚户区大都属于城市国土土地,适用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应该以周边房屋价格为标准,至少要保障被征收人可以购买同一地段和相当面积的房屋,不能因为棚户区改造而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
对于棚户区改造对无证房的补偿是怎样的问题,住宅在线的小编就解答到这里了。棚户区改造中就算是无证房也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其补偿一般需要其房屋情况进行分析。,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