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竣工是什么意思?
房屋竣工指的是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完成,房屋竣工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二、房屋竣工验收的内容有什么?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有几个步骤?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