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房超出面积怎么处罚?
1、不通过审批
超出面积,审核不通过。所以,修改下宅基地面积,再去审核就好了。这个主要发生在规划建设宅基地的环节。
2、超出部分按标准收费
超出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超出部分需要收费。这是在建房后了。
超出面积收费标准:
(1)超出20平方米以下,不收取费用;
(2)超出20-70平方米,按每年3元/平方的标准收取;
(3)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
注意:超出面积该交多少,因各地情况不一,具体可询问当地有关部门办理。
3、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若建房已经办理了合法的审批手续,有相关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针对面积超标的情况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如有偿使用费,一般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会被拆除。还有就是按照上述所说的标准,按超标的面积,补交罚款。但是,如果隐瞒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被要求限期拆除。
4、此外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具体的措施是,对于总面积在合理范围内的,按照宅基地超标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偿使用费,对于总面积严重超标的,对多出的宅基地予以回收处理。
二、宅基地使用面积标准?
1、在之前宅基地基础上或者村上空余地上的面积,一户人家不可多于180平米。
2、如有需要开垦耕地来盖房的,每户人家也不能超出240平方米。
3、利用家边荒山,荒坡,或是废弃地盖房的,每户人家不可超出240平方米。
4、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有利用其它宅基地盖的房子会被拆除。
三、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是多少?
按人口数量:
1、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平方米以内;
2、四人的农户100平方米以内;
3、五人的农户110平方米以内;
4、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平方米以内。
四、相关法律法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第四十条: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2、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