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坍塌怎么处理?
1、重新翻建新房
(1)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农户使用的,当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出现坍塌后,房主可以向村集体以及当地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在原址重新翻建新房,但是前提条件是房主是本村集体内部组织的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的制度原则、且在房屋坍塌两年内主动申请建房,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2)若是不想建房,可以将宅基地返还给村集体组织,或者是转让给本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以便让宅基地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2、收回宅基地
(1)《土地管理法》地五十二条指出: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也就是说当坍塌的农村房屋是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或者是闲置超两年的,村集体有权利将其收回。
(2)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当坍塌房屋的房主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或者是户口不在本村集体内部组织的成员,其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
对于农村五保户的坍塌房屋,或者是无主的房屋,其在多数情况下是要被村集体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