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住房是用的农村集体土地做宅基地,但是如果宅基地拥有者死亡以后,这个宅基地归谁呢?就被村里收回去了吗?还是子女可以继承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宅基地继承方面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财产,虽然不能像普通财产一样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需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侵犯相关权利。原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了继承人的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宅基地继承程序开始后,优先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宅基地。
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被继承,如果继承人不属于农民户口的,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4、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被继承人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
以上就是农村宅基地继承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对你了解宅基地继承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