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民拥有使用权,在自留地上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村里可以收回自留地吗?一般来说,农村自留地村里不能收回,承包地可以收回,但是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的话,村里也是有权回收农村自留地的,而且回收农村自留地不需要经过任何赔偿,毕竟农村自留地是村集体所有的。
一、村集体可以收回自留地吗?
一般来说,村集体不能无缘无故的收回农村的自留地。自留地如果改变,必须得通过村民自治委员会,群众大会讨论,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才可以改变调整,但只能根据现有人口进行调整,不能收回。而且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农村自留地的使用年限是30年。如果村里强制收回村民的自留地,可以去县国土部门进行举报。
二、哪些情况下村集体可以收回村民的自留地?
虽然一般情况下,村里是无权收回村民的自留地的,但是国家为了保护已经确权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近些年加强了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如果村民的自留地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村委会是有权收回已经确权的农村自留地,并重新处理收回的自留地的。
1、村民的自留地连续2年抛荒弃耕
农村自留地连续2年抛荒弃耕,村里是有权收回村民的自留地的。《土地管理法》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个人或是单位闲置荒芜耕地,对于连续2年出现荒地的,村委会可以立即收回土地,以便承包给需要的农户。
2、自留地使用者已经进城落户
对于那些已经进城落户的“村民”,不再属于农村户口,村委会有权收回分给他们使用的自留地,然后再分给其他村民使用。
3、户中的成员有的迁出有的因死亡户口被注销
农村自留地使用权的户主户口被注意,已无人继续使用的,这种情况村委会可以收回自留地,再重做安排。
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国家或集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收回农村自留地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但是需要给农户一定的补偿。
5、村民自愿交回农村自留地
村民自愿交回农村自留地的,村委会有权回收。
三、自留地的相关政策法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农村的自留地也属于农用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农村自留地是属于村集体的,村集体分配给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只有使用权,但是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得随意侵占,无特殊情况,不得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