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自建房一般都是建在农村宅基地上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的房屋,只有集体组织的成员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房屋不同于城镇房屋,所以常有人会问:农村房屋能买卖吗?下面具体的来看看。
一、农村房屋能买卖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房产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换、置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集体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也只能是集体组织成员内部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有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的标准;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申请宅基地的,不批准。因此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按照规定不能在取得新的宅基地。
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 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具体如下:
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
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
(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
(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二、农村房产有什么特点?
农村的房产是指个人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用于自住的房屋。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度是二元制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其中,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因所有权的不同而分为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宅基地则属于集体所有。 在建设用地上建设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40、50、70年不等。
农村的房产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宅基地的有所权属于集体,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有限性。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房屋能买卖的相关内容介绍了。最后提醒大家农村的房屋买卖必须要慎重,如果是对于并非同一个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诉诸法院,法院将可能认定其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