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农村房屋征收,估计多数人对它的含义了解的不是很清楚,其实农村房屋征收就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的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那农村房屋征收的流程是怎样的?房屋征收与房屋拆迁有何区别?
农村房屋征收的流程是怎样的?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3、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4、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5、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6、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7、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8、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9、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0、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各地地方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并参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部份条款及做法,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即使同一地区村集体经济实力差异也会有实施办法的不同。
房屋征收和房屋拆迁有何区别?
有的人会以为房屋征收和拆迁就是一回事,并不作区分,二者虽然外在表现形式接近,但分属不同的范畴,具有非常明显的区别,并不能完全混为一谈。
1、目的不同
房屋征收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收,过去的拆迁是因城乡发展建设的需要而拆迁。
2、主体不同
征收的主体是市、县(区)人民政府,拆迁的主体是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3、适用范围不同
房屋征收适用于所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管是否属于规划区域内或规划区域外。而老条例规定了城市规划区域内房屋拆迁都适用这条例,一些城中村在规划区域内而土地性质属集体土地,拆迁时会出现应用法律交叉问题,往往在拆迁补偿时对集体土地性质拆迁户在同一批拆迁中要制定不同的补偿方式。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征收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房屋征收和拆迁有何区别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