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各地的房价不断上涨,这也让以低价著称的小产权房受到了大众的青睐,随着此类房屋的热销,其后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也引发了大众的关注,有很多朋友对于小产权房的相关政策不太了解,下面为大家介绍关于南京小产权房最新政策都有哪些。
一、南京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1、小产权这一名词是针对大产权来说的,国家明确规定,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我国大部分小产权房是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的,在建成后向集体的经济组织之外的一些成员进行买卖,对于这个问题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更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也就是说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2、小产权房是一个狭义概念,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合法手续建设的房屋,这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所以小编在这里提醒这种类型的房屋一般都是不建议购买的,由于缺乏法律的保护,随时会面临被强制拆除的风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
二、南京小产权房能买卖吗?
1、小产权房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其价格优势,南京小产权房价格跟普通商品房来比,就只有一半房价的1/2,甚至更低。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说明一开始相当多的农民本身自己一般都是没有建设的能力,为了能尽快的建好属于自己的房屋,所以很多人会把一部分小产权的房子卖出去。差不多以集资的形式把自己的房子建起来。虽然暂时没有权证,还是有相当多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购买了小产权房。既购买了相当便宜的房子自己居住,同时也是很大程度上帮助了农民解决了的建房资金难题。
2、南京小产权房不可对外销售只能村内流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中明文规定:“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在宪法的第十条中也清楚的写着:“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3、国土资源部的一位副总督察曾突出说明:“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法律规定只有四种情况:一是农民的宅基地,二是农村公共设施的用地,三是农村兴办的村办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四是根据担保法,使用农村集体用地抵押权实现的时候可以允许。除此以外,都是现行法律不允许的。”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解读,这就意味着在四种情况内建小产权房,就不涉及到所谓的“违法”问题。这里还有一个核心,就是只要不是占用耕地,办好相关小产权房建设用地的手续,就不应该存在什么大的原则问题。
以上是关于南京小产权房最新政策的相关介绍,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它没有土地证也没有房产证,因而价格比市面上普遍的大产权房要更便宜。除非是集体组织的内部成员购买,如果是城镇居民为了贪图便宜而购买,这种行为在国家法律层面是不被允许的,也就是说这种购买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而所购的房屋由于不合法也将面临被强制收回或拆除的境地,所以说一定不要购小产权房,以免落得钱房两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