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越来越好,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部分农村地区因为国家或政府规划的需要会要进行拆迁,既然有拆迁那么就意味着被拆迁户会有一定的征地补偿金,相信不少人都是比较关注征地补偿标准的,今天小编就以沈阳地区为例,来给大家说说沈阳动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沈阳动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1)征收林地、草地等农用地:
按临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4-6倍进行补偿。
(2)征收公共设施或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
按临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5-7倍进行补偿。
(3)征收空闲地、荒地及未利用地等土地:
按临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2-3倍进行补偿。
(4)征收集体晒场等生产用地:
按原土地的类别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5)安置补偿费:
被征收区域内农户若是实行异地安置,那么根据土地的级别,给予一次性的异地安置补偿费,相差一级,则按安置房屋的套型发放补助金,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分别补偿4000、5000、6000、7000元。相差两级以上的,加发一倍安置补偿费。
(6)征地片区的综合地价:
①其是以一般农用地为基准对象,是指法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在2018年12月底,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表明沈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征收补偿标准按照通知执行。
②通知中公布了沈阳市综合地价的标准和表格,其根据区域划分了征收地价,其每亩补偿费用从3.1万元-45万元不等,具体可以参考通知内的综和地价标准。
2、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费
(1)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2)青苗补偿费:
按一茬作物的产值计算。
二、不予发放补偿金的情况:
1、未计征农业税的土地
对于被征收区域而言,若是征收地区的土地是未计征农业税的空闲地,荒山,打谷场等等土地,其是不给予发放安置补助金的。
2、户口或是人不在拆迁地的
部分征收区域的农户会有临时的安置补助费,但若是户口或者是人不在被征收地,那么临时的安置补助费将不予发放,比如:
(1)人在拆迁地居住,但是户口不在的;
(2)户口在被征收地,但是人不在拆迁地居住的;
(3)因入学等原因,将户口挂在拆迁地亲戚家,但是父母的户口不在拆迁地的。
3、抢栽抢建的
对于被征收区域的征地公告已经发布之日起,被征收区域是不可以进行抢栽抢建的行为的,对于这类抢栽的青苗或抢建的房屋,不予发放补偿金。
以上就是沈阳动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内容介绍,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最行发布的征地公告和政策为准,希望本文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