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为了更快的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着重审视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5号)要求,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8年底前培育、支持和发展3个以上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累计完成15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成功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累计达到200万平方米,逐年提高全市住宅建设项目全装修率。
(二)区域划分。
1.重点推进区域(项目):三环内区域和各开发区以及国家、省、市绿色生态城区为重点推进区域;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保障房、拆迁安置房、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建设项目,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为重点推进项目。
2.积极推进区域(项目):三环外主城区和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为积极推进区域。
3.鼓励推进区域(项目):户县、周至县、蓝田县为鼓励推进区域,主要在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绿色生态城区和12层以下建设项目推进。
(三)优化产品体系,推广适用技术。
开发应用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注重推广应用多类工业化建筑结构体系,应用五类预制部品、建筑产业化成套技术,推进建筑全装修,推广应用安全可靠的连接技术,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装配水平。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要加强对开发、设计、部品生产、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定向培训一批产业工人,为全面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化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建设、技术创新等重大事项。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城改办、市市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
(二)健全责任机制。
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将发展装配式建筑列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考核结果。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建立领导包抓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汇总整理上报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和牵头任务,加大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全力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及工程项目建设。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和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及其在提高工程质量、提升建筑品质性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营造各方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推进西安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政策中,首先提出明确的目标,再就是对症推出相应的具体措施,相信西安的装配式建筑在将来是可以有很好的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