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请求确认权利的诉讼被称为是确认权利的诉讼。但要是你家的老房子出现这几种情况,当事人是不可以提起确权诉讼的。
1、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出售人拒绝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买房人不能提起确权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买房人提起房屋确权诉讼,要求确认这套房子是在自己名下的,法院可以实施释明权,告知出售人变更诉讼轻轻要求出售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买房人坚持不变更的,对于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房产被法院查封之后,当事人不能提起确权诉讼
要是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应该中止审理,要如果要求确权的财产被处置的,应该撤销待确权案件。另外,对于不服执行异议裁定,不允许当事人重新立案确权,案外人在执行机构已查封、扣押、冻结之后提起确权诉讼的,不是执行法院不用手里,已经手里的法院要中止或者是撤销。
3、对于诉讼中,还没有得到产权证书的,妨碍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就像离婚案件中,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对还没有取得房产证书的婚内共有房产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所以说,在咱们要干一件事之前,最好是对这件事了解清楚,不要盲目的去执行。平时没事的时候也要多学习一下有关法律的知识,在必要的时候一定会帮到你。